国务院同意在广东汕头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笔者从广东汕头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华侨试验区”)。 原标题:国务院同意在广东汕头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人民广州9月19日电(刘卫东)笔者从广东汕头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 华侨试验区 )。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华侨试验区处于汕头经济特区核心地带,区位条件优越,比较优势突出,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潜力。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把华侨试验区建设作为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重大举措,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路。 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对华侨试验区建设予以四方面的支持: 一是支持华侨试验区着力转型升级,推动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建立符合广大海外华侨华人意愿和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境投资、贸易机制,打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大力发展跨境金融、商务会展、资源能源交易、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信息、海洋等产业,培育富有活力的都市产业体系。依法保障海外华侨华人投资权益,创新侨务工作模式,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依法给予海外华人更多出入境便利。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对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外籍华人,优先办理有关手续。积极推动华侨试验区教育医疗事业发展,为海外华侨华人在教育医疗方面提供便利,确保海外华侨华人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二是支持华侨试验区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深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人文合作。拓展文化传播渠道,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要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构建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的聚集发展创新平台,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国际采购商贸物流、旅游休闲中心和华侨文化交流、对外传播基地。 三是支持华侨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营商环境、通关制度、社会管理、土地管理、海域使用和投融资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国际贸易与投资便利化。进一步研究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积极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 四是加大*策支持,统筹推进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在有关规划编制、*策支持、项目安排、机制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侨务管理、人文交流等方面研究给予*策支持。华侨试验区规划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海域资源。 国务院在批复中还就加强组织协调、有力有序推动华侨试验区发展提出要求,要求广东省*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支持*策措施,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侨办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华侨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华侨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策环境。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开拓创新,共同推动试验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汕头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据了解,2013年11月,广东省*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汕头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该规划显示,汕头海湾新区位于汕头市东部,规划面积约480万平方公里,包括核心区和拓展区,其中核心区36平方公里,包括东海岸新城、珠港新城、濠江滨海新城南滨片区构成的 一湾两岸 城市核心圈,是构建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核心载体。东海岸新城是汕头正在全力打造的海湾新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核心区和起步区,功能定位为华侨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新平台、现代产业发展集聚地、生态型滨海新区。 健美比赛后台:工作人员帮抹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