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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注射禁忌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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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血压患者

1.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低于/90mmHg,可以接种。

2.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但当日血压值收缩压<mmHg且舒张压<mmHg,可以接种。接种后,留观区医生需加强观察。

3.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但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暂缓接种。经调整高血压治疗方案,待血压控制在收缩压<mmHg且舒张压<mmHg时,可以进行接种。

(二)糖尿病患者

1.糖尿病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2.目前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暂缓接种。

3.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三)甲状腺疾病患者

1.已经诊断并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可以接种。

2.正在服用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左甲状腺素(优甲乐)或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赛治、他巴唑)、丙硫氧嘧啶,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3.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10μIU/mL,且T3、T4低于正常值时,暂缓接种。

4.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暂缓接种。

(四)过敏人群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磺胺类药物过敏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可以接种。

(五)备孕、妊娠期及哺乳期

1.妊娠期: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备孕期:可以接种。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若备孕前打了重组人干扰素,可停药一段时间,代谢完成后接种。

3.哺乳期:可以接种。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4.流产手术: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六)其他症状或疾病

1.发热: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重感冒、心梗、脑梗: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4.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慢性鼻炎:没有明显发作或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9.胆囊炎:非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10.癫痫病:6个月及以上未发作的癫痫患者(癫痫已控制),无论是否服用抗癫痫药物,可以接种;有癫痫家族史者,可以接种;近6个月内有癫痫发作的患者,暂缓接种。

11.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12.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七)接种其他疫苗或服药情况

1.其他疫苗

(1)不建议新冠病*疫苗与其他疫苗(包括HPV疫苗)同时接种,新冠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可间隔14天以上接种。

(2)不过,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

(3)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4)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2.服药药物

(1)吃消炎药:理论上不影响,建议身体恢复健康后接种。

(2)感冒中成药:可以接种。

(3)抑郁症用药:可以接种。

(4)脑供血不足用药:可以接种。

(5)免疫抑制剂:咨询医师该药的代谢周期后再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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