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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一专卖店里卖杂牌顾客获两倍赔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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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一专卖店里卖杂牌顾客获两倍赔偿


专卖店里卖杂牌,顾客发现后要求退货遭到拒绝,投诉到工商后获双倍赔偿。


家住汉川新河镇的吕东升向东西湖工商部门投诉称,2月16日下午,他到朋友家拜了年后便到吴家山田园大道逛街买衣服,看到法国青苹果专卖店一款休闲装正打特价,原价680元现价240元,心想这个价格买件名牌很实惠,便凑上去挑了一件。因中午喝了酒当时也没看商标便试穿后付了款。第二天,妻子发现外套上的标签不是苹果牌,而是几个字母标注的根本不认识也从没听说过的牌子。吕先生顿时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当即到专卖店退货,但营业员却说: 衣服质量没问题,你告到哪里也不退。 双方发生争执。


工商人员到该店检查发现,这家 青苹果专卖店 销售的男裤和休闲夹克,一部分标有 苹果 标签,而与这些品牌夹杂存放的也有一些不是苹果牌服装。事实面前,店主*国良承认,由于经营品牌服装利润低,便在年前到汉正街以每件80至120元的价格进了一批杂牌休闲夹克,重新打上虚拟的原价标签后本想趁着春节期间以打特价搞促销夹带销售忽悠一把,工商部门认为,专卖店出售了与该专卖品牌不一致的商品,让消费者误当成其品牌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店主双倍赔偿吕先生480元,并责令该店改正。 (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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